138-0443-9966

律师简介更多>>

  孙学军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,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,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,秉承诚信、谨慎、勤勉、高效的执业理念,擅长民事、公司、劳动、保险、合同、金融、行政及传统法律事务,专攻民商法及刑法;在法律工作中着力加强非诉讼业务能力、尤其关注活力日益强劲的民营经济法律事... 【详细介绍】

您的位置:珲春律师网 > 成功案例 > 正文

打牌输钱不服气 招人打架获刑罚

来源:珲春律师网   作者:珲春律师  时间:2014-07-11

  被告人刘某因打牌输掉二千元,不服气纠集一干人等大打出手,导致一人惨死,七人受伤,三人身陷囹圄。

  2010年11月18日晚,刘某因胡某打牌赢走其2000元而心有不甘,刘某要胡某归还,双方发生口角。胡某将此事告知了认识刘某的丁某、鲁某,丁某、鲁某到处寻找刘某,准备约其出来见面把打牌的事情讲清楚,当时刘某收到消息害怕自己一个人对付不了他们,就先迂回打电话求和,同时邀集了吴某、杨某、陈某、夏某、邢某五人伺机报复。

  11月20日下午2 时许刘某一行六人到津市市某茶楼找丁某,刘某首先上茶楼找到正在与人聊天的丁、鲁二人,当他看到同伙吴某等人也上楼后,拿出事先准备的砍刀朝丁某和鲁某坐的方向砍去。刘某同伙一行六人与丁、鲁二人一顿砍杀后,丁某被刘某等人砍伤,丁某为自卫朝陈某胸腹部捅了一刀后,转身从楼梯下楼逃走;鲁某在与刘某、杨某砍杀中,鲁某用刀刺伤杨某和刘某,同时被刘某、杨某砍伤,后鲁某绕茶楼大厅中间的座位一周到楼梯处下楼逃走;陈某被刺伤后倒在楼梯上当场死亡;刘某等一行六人乘的士车逃离现场。刘某、吴某、杨某均受重伤,夏某、邢某、丁某、鲁某的伤情构成轻伤。

  案发后,被告人吴某于2010年11月22日到该市公安刑侦大队主动投案,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。刘某、杨某先后被公安局抓获,夏某、邢某在逃。2011年8 月24日,该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刘某、吴某、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。

添加微信

扫描添加微信